文一西路(南峰路—学思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4-0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报告类别为报告表;其中排水工程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涉及环境敏感区”,报告分类为报告表。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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