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濛洲街道大坑道路改建工程

发布时间:2018-08-31

由于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小区的建设,对该小区及周边区块原有道路网造成了影响,导致周边大坑村、庆元县建筑垃圾收纳场等没有方便快捷的进出道路,同时安置小区作为新建小区也需要道路保障小区居民的出行。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了庆元县濛洲街道大坑道路改建工程,改工程消除了安置小区建设带来的对现有路网的不利影响,提高现状道路网的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使道路周边居民的出行和行车安全得到保障,便捷县城中心城区与郊区村镇的交通联系,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助推道路沿线村镇的开发建设。

庆元县濛洲街道大坑道路改建工程起点与庆元高速连接线K22+214设置平面交叉,终点与既有村道平交。路线全长约1.44千米,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16米。全线共设中桥2座(每座桥72米),涵洞7道,平面交叉5处,河道改建约776米。建设期分为二期建设,一期工程为起点至K0+550(即规划安置小区主路口附近)路宽按16m路基宽度设计,K0+550至K1+441路宽按10.25m路基宽度设计,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防护及排水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改路及改河工程、绿化、人行道、地下排水设施、路灯等工程;二期工程为K0+550至K1+441路段拓宽5.75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填方、防护及排水工程、路面拼宽工程、两侧人行道、桥梁拼宽工程、全线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地下排水设施等工程。本次环评包括一期和二期建设进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求得项目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157等级公路 新建30公里以上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隧道;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主桥长度1公里及以上的独立桥梁编写报告书;其他(配套设施、公路维护、四级以下公路除外)编写报告表。本项目虽属二级公路,但其路线全长约为1.44千米,因此编写类别为报告表。为此,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在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对相关资料的调研、整理、计算、分析,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庆元县濛洲街道大坑道路改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