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宏航金属有限公司望新路分公司年产30万把门把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8-11-26

瑞安市宏航金属有限公司望新路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22日,专业制造门把等。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企业租用瑞安市瑞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小微创业园B栋第5层生产车间建设本项目,租用面积约240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把门把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2018年4月28日实施)中有关规定,项目属于 二十二 金属制品业 第 67 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的“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该类别全部编制报告表,因此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 号中有关规定:(三)降低环评等级 高质量完成区域规划环评、各类管理清单清晰可行的改革区域,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环评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环节,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本项目位于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北拓展区,为金属制品业中的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属于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北拓展区限制类行业,不属于降级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环评等级为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瑞安市宏航金属有限公司望新路分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和监测,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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