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三驰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18-11-20

瑞安市三驰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15日,租用瑞安市金利特鞋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主要从事胶鞋的生产和销售。由于企业成立时间较早,在成立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且未配套建设相应有效的环保设施。现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瑞安市胶鞋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等要求,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中共仙降街道工委及仙降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印发仙降街道胶鞋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成立了仙降街道胶鞋行业整治提升领导小组。根据仙街委字[2018]38号,瑞安市三驰鞋业有限公司被列入整治提升名单。本项目已取得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仙经技备案[2018]0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有关规定,企业建设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造业23制鞋业”中的“使用有机溶剂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中“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橡胶鞋制造,涉及橡胶炼化及硫化工序,按单项等级最高确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瑞政办发明电[2018]29号,“在胶鞋行业整治期间,环评审批不以行政处罚作为前置条件”,为此,瑞安市三驰鞋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本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作出分析,并提出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今后加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我司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依据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对该项目环境概况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有关资料,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了解建设项目整改前的生产情况及周围环境现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预测项目整改完成后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专家组审查。温州市环科院组织专家进行函审,并出具了函审意见,我单位根据函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瑞安市三驰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上报环保主管部门,作为该项目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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