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500件家具环境整治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17

玉环县美林格家具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家具及其配件制造,租用位于玉环市芦蒲镇漩门工业区的台州多美包装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生产。

现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深化治理和减排方案(2018-2020年)》、《台州市VOCs重点区域“销号”工作制度》和《玉环市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VOCs减排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切实抓好玉环市家具行业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缓解环境压力,规范玉环市家具行业有序发展,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玉环市委市政府美丽玉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实施《2018年玉环市家具行业VOCs重点区域“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美丽玉环办〔201810号)。根据“销号”工作方案“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搬迁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原则,针对性开展整治,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整治。

玉环县美林格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项目实施生产时未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厂址位于玉环市漩门工业区,属于玉环玉城-坎门街道环境优化准入区(1021--0-1),符合环保审批要求,根据《2018年玉环市家具行业VOCs重点区域“销号”工作方案》,企业归类“(二)规范类。未审批且符合环保审批要求的家具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进行规范”。

为完善环保审批手续,企业于20187月向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 “年产6500件家具环境整治项目”的备案申请,目前项目已在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331021-21-03-086627-000。玉环县美林格家具有限公司租用台州多美包装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购置数控榫头机、水帘机、标准牌双压脚缝纫平车等国产设备,进行年产6500件家具环境整治项目生产。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211木质家具制造业”行业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1号),项目属于“十、家具制造业(27、家具制造)”,由于生产加工过程涉及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以下),因而本次环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基于此,玉环县美林格家具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对该项目所在地环境进行了踏勘,对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分析,收集了有关资料,征求了环保部门的意见,对工程分析和污染因子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整理和分析,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报请环保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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