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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1
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废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利用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废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望岗路1号,北侧15m望岗路,南侧紧邻宁波登煌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西侧紧邻北欧森林,东侧为滨海大道。
建设规模:新增废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利用能力4000t/a,调整后废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利用能力达10000t/a;处理工艺:提升改造清灰车间,优化清洗工艺,提升改造清洗成套设施及其自控水平,提高二期干燥处理能力。贮存设施:增加危废仓库面积,提高危废储存能力;提升改造污水设施,提高生产废水回用比例;完善分析化验实验室。
经现场踏勘并收集相关资料,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居民区、文化教育和行政办公等功能的区域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具体见表1和图1~图3。
表1 环境空气和大气风险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
序号 |
环境要素 |
名称 |
x/m |
y/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方位 |
距离/m |
|
1 |
环境空气、大气环境风险 |
下蒲村 |
354106.9912 |
3260211.147 |
居住区 |
人群 |
西北 |
407 |
|
2 |
镇福寺 |
353564.9495 |
3260074.870 |
文化设施 |
人群 |
西北 |
869 |
|
|
3 |
后舟村 |
353259.9297 |
3259968.252 |
居住区 |
人群 |
西侧 |
1166 |
|
|
4 |
钟家村委会 |
353277.4724 |
3259707.438 |
居住区 |
人群 |
西侧 |
1171 |
|
|
5 |
上蒲村 |
354375.3493 |
3259496.961 |
居住区 |
人群 |
南侧 |
238 |
|
|
6 |
永泉寺 |
354704.7779 |
3258954.736 |
文化设施 |
人群 |
南侧 |
792 |
|
|
7 |
伫岩 |
354284.7858 |
3257371.085 |
居住区 |
人群 |
南侧 |
2356 |
|
|
8 |
金牛山 |
352296.6529 |
3257097.391 |
居住区 |
人群 |
西南 |
3398 |
|
|
9 |
蒲岭 |
352255.3543 |
3258100.425 |
居住区 |
人群 |
西南 |
2733 |
|
|
10 |
里何家 |
352848.5149 |
3258524.775 |
居住区 |
人群 |
西南 |
2003 |
|
|
11 |
王石岙 |
355560.0882 |
3260488.915 |
居住区 |
人群 |
东北 |
1021 |
|
|
12 |
新田村 |
356569.4720 |
3260700.247 |
居住区 |
人群 |
东北 |
2017 |
|
|
13 |
头屿 |
356673.9551 |
3261254.094 |
居住区 |
人群 |
东北 |
2372 |
|
|
14 |
强蛟镇中心小学 |
356874.9070 |
3261514.192 |
学校 |
人群 |
东北 |
2686 |
|
|
15 |
宁海海事处强蛟办事处 |
356643.7117 |
3262149.610 |
办公 |
人群 |
东北 |
2940 |
|
|
16 |
国华宁电生活区 |
356569.9004 |
3261990.532 |
居住区 |
人群 |
东北 |
2773 |
|
|
17 |
胜龙村 |
354318.3670 |
3262037.482 |
居住区 |
人群 |
北侧 |
2078 |
|
|
18 |
珈蓝庵 |
353890.189 |
3261338.506 |
文化设施 |
人群 |
西北 |
1481 |
|
|
19 |
加爵科村 |
352295.6994 |
3261834.479 |
居住区 |
人群 |
西北 |
2839 |
|
|
20 |
罗家坑村 |
355300.3444 |
3258070.267 |
居住区 |
人群 |
东南 |
1780 |
|
|
21 |
大气环境风险 |
薛岙社区 |
354232.6368 |
3256872.424 |
居住区 |
人群 |
南侧 |
2857 |
|
22 |
薛上岙村 |
355488.4029 |
3257147.945 |
居住区 |
人群 |
东南 |
2717 |
|
|
23 |
蒋家村 |
354707.8864 |
3256896.742 |
居住区 |
人群 |
南侧 |
2835 |
|
|
24 |
潘家岙村 |
351526.0681 |
3259137.487 |
居住区 |
人群 |
西侧 |
2987 |
|
|
25 |
强蛟镇 |
357188.5358 |
3261555.575 |
居住区 |
人群 |
东北 |
2967 |
|
|
29 |
土壤环境 |
永久基本农田 |
/ |
/ |
农用地 |
耕地 |
北侧、西侧和东侧 |
40 |
图 1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及敏感目标图
图 2土壤环境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图
图 3 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及敏感目标
3.1大气环境影响影响分析结论
经预测评价,本项目投入正常运行后,可满足以下条件:
1.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2.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
3.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可见,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水治理设施改造已经部分实施,主要处理工艺已完整运行,经检测可以达标排放,剩余待实施部分的改造,主要涉及通过膜处理提高回用水量,以及为提高MVR蒸发系统稳定运行而开展的附加处理设施。因此,本项目实施后,污水排放情况与现有项目污水排放情况基本一致,对水质的关键工艺没有变化,处理效果与现有项目相当,结合企业的废水自行监测结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纳管标准要求的排放限值。
2.依托污水治理设施可行性
宁海县临港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具有较大处理能力可接纳本项目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日均排放量占临港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的比例极小,且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废水水质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因此不会对宁海县临港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冲击。
3.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从预测结果分析,经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治理后,项目噪声在各厂界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3.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危废在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
2.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铁框、废保温材料中能够综合利用的可作为废品外售,由下游厂商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进行无害化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随意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经预测分析可知,非正常工况下,在100d、365d、1000d和10a的CODMn达标影响范围分别为18.3m、35.5m、60.1m和120.5m;总砷达标影响范围分别为14.2m、27.5m、46.6m和95.0m。本项目二期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池距离厂界最近距离约87.0m。根据预测结果,污泥池废水下渗对地下水的污染集中在厂区内,长期影响集中在厂界外西北方向约35m范围内。在企业做好地下水年度跟踪监测的情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可控的。
3.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现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可达标,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现状环境质量良好。
2.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的大气沉降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在采取有效的截留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情况下,事故状态下的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3.企业应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减少管网的跑冒滴漏、做好地面防渗,尤其是对污泥池的防渗检查;根据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防控,减少风险事故的影响。
4.根据自行监测规范定期对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做好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情况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对项目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及措施,基本能切实落实,对防范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是有效的。其环境风险在所设定最大可信事故情况下,其影响范围可保证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表2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
|
污染/影响因素 |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达到目标 |
|
废水 |
1.应严格根据相关规范对生产废水及地面拖洗废水等各股废水分类收集处理,严禁将涉及一类污染物的废水与其他废水混合处理; 2.本项目对重金属的处理主要通过调节pH后絮凝沉淀,将重金属通过压滤后,进入污泥,从而大幅消减废水中的重金属含量;因此,本项目通过污泥回流、添加絮凝剂及含铁的JFC药剂,实现对重金属的去除。因此,本项目应做好对调节池和板框压滤机的维护; 3.本项目通过在MVR前设置膜浓缩系统,膜处理废水与在MVR冷凝水出水口设置回用水阀的回用MVR冷凝水一同进入回用水箱,通过将回用水占比提高到约40%的用水量,从而实现大幅消减新鲜水用量,最终控制污水纳管排污量,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4.MVR蒸发系统作为本项目二期废水处理重金属的最终保障措施,该设施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本项目通过在MVR蒸发系统前新增软化水系统,消减部分盐分,减少进入该系统的污染负荷,在其后新增高沸母液的干化系统以及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通过这两项措施提高MVR蒸发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5.项目生产过程中,根据自行监测要求,对二期车间废水治理设施排放口按月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废水排放能够达到纳管要求。 6.企业应做好对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维护,同时做好应急管理联动,避免生产事故、运行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影响; 7.企业已在MVR废水处理设施处设置了事故应急池; 8.企业应做好事故废水截留措施,对清洗设施,酸、碱储罐周围设置围堰,确保事故废水、消防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 |
污水均得到有效处置 |
|
废气 |
1.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1)热处理及供热系统废气 预干燥废气:采用天然气直接加热,经集气罩收集后,废气收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煅烧废气:采用电能加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废气:在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后,锅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预处理及破碎废气 清灰废气:企业设置密闭清灰间,清灰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破碎废气:本项目破碎依托一期破碎设备,破碎设备作业时密闭,破碎废气通过直连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化学清洗废气 本项目酸洗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喷淋吸收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5)不凝气:采用酸喷淋有效去除废气中的氨气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1)清灰废气、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 加强对清灰作业、破碎作业的规范管理,在作业时,维持作业间的密闭和负压状态;加强二期车间地面的拖洗,对沉降在车间内的清灰粉煤灰、破碎粉尘进行及时的拖洗去除,减少二次起尘。 (2)化学清洗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 加强对化学清洗废气的收集,确保侧吸罩及其对侧吹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沉降在清洗区的液滴、颗粒物等,在地面截留区内及时冲洗,二期车间地面内及时拖洗去除。 (3)不凝气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 加强对不凝气的收集。运过程中,应确保环保设备的先起后闭管理,维护不凝气废气治理系统的正常工作状态。 3.非正常工况废气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失效的工况。发生非正常工况时,应立即采取停产设施,待污染治理设施恢复后重新开始生产作业。 |
减少大气污染 |
|
噪声 |
1.合理布局 重视整体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对设备噪声,最好能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靠近厂界侧布置仓库等辅助用房。对高噪声源较密集的公用设施安排在远离办公生活区。 2.设备选型 设备购置时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 3.采用建筑物隔声 对于部分体积较小、噪声量较大的设备,采取设置独立的操作室和控制机房的建筑隔声方式,对于室外风机等采取消声器的基础上通过周围其他建 筑物隔声减少对厂界的噪声贡献; 4.噪声消声、减振措施 采取了隔声、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泵类电动机安装消声器、风机取隔振和消声措施,动力设备采用钢砼隔振基础,管道、阀门接口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 |
噪声达到相应标准 |
|
固废 |
1.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设施 企业已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制度,堆放场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2.危险废物收集暂存措施 企业已按照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规定,在厂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危险固废存放场地,并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工作。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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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和地下水 |
1.预防措施 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 (1)源头控制措施: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做到密闭化,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减少“跑、冒、滴、漏”,采取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分区防治措施:生产废水转移尽量采用架空管道,不便架空时,采用明沟套明管,采取防沉降、防折断以及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厂区污水站、生产车间、危化品库、危废仓库、罐区、应急池、MVR装置区等单元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环境事故时的事故消防废水、生产区生产废水以及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降雨量。 (3)地下水污染监控: 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配备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风险事故应急响应: 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在风险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截流后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经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采取上述措施后,预计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防渗措施 项目所在区域包气带岩土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6﹤k≤10-4cm/s,且连续分布稳定,防污性能为中等。因此本项目应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规范防渗处理。 |
减轻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
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废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利用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原则与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本环评认为,只要该公司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1)建设单位: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望岗路1号
联系电话:18658225500
(2)环评单位: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楼A座12楼
联系电话:0571-88106153
(3)环保审批部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E2018窗口(宁穿路1901号)
联系电话:0574-8718550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
在报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http://www.zjhyhj.com/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电话:0571-88106153
传真:0571-88106155
邮箱:1079960070@qq.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楼A座1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