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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15
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规划面积:规划总面积83.73平方公里,涉及柯桥、柯岩、华舍、湖塘、钱清、马鞍、齐贤、安昌、福全、兰亭等街道以及漓渚镇、平水镇。
规划定位:立足杭州湾、协同长三角、走向国际化,坚持“绿色、创新、高效、立体、复合”原则,打造“国际纺都智造中心、融杭湾区科创新城”,建设“世界级现代纺织产业集聚区、杭州湾新质生产发展引领区、绍兴产城产创产社融和样板区”。
产业发展导向:聚焦“1+3+3”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生产性服务和城市综合服务产业。具体为:以现代时尚纺织为主导产业,形成世界级产业集群;以新材料、生物医药、泛半导体为新兴产业,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培育人工智能、新能源、低空经济三大未来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演变趋势分析;②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③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④规划产业结构、规模和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论证;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⑥公众参与调查;⑦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北大道961号
邮编:312030
电话:0575-8562570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①单位名称: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楼A座12楼
邮编:310014
联系电话:0571-88018293
②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15193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309号
邮编:312030
电话:0575-85593080
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电话:0571-88106153
传真:0571-88106155
邮箱:1079960070@qq.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楼A座1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