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0-04-15
浙江骏马智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为了适应市场需求,以求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决定租用雅港(嘉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秀洲区八字路393号第三幢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租用面积为1728m2,购置钢板斜剪生产线、双机联动板料折弯机、自动合缝焊接生产线、钢管校直机、钢管探伤机、钢管负载测试、机微机站装配线、LED灯头装配线等设备,形成年产各类智慧路灯杆38600套及零配件生产能力。本项目共有职工27人,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工作日250天,不设食堂、宿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二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仅组装的除外)”,本项目为路灯杆及零部件建设项目,主要工艺为焊接、打磨、喷塑,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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